gocheck检测前原文:
机构养老服务合同具有履行的继续性、期限的不确定性和内容的综合性特征.养老机构具备一定的资质,可以申办并成为合同主体,也是缔约主体.因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和费用支付能力的不同,该合同主体与缔约主体有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既是合同主体,也是缔约主体,否则,合同主体不变,缔约主体则是老年人的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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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旅游市场的研究,如姚宝荣(2001)等提出了开发国内老年人“异地养老”市场的构想,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策略,如国外较为流行的 home exchange 方案、旅行社与老年旅游者所在社区居委会合作确保老年人旅游者身体状况及品行等资料属实。 黄亮(2005)则从可支配收入、闲暇时间、身体状况等7个方面分析了老年人旅游市场的潜力,认为老年人“异地养老”市场呈现出“出游人数呈上升趋势”、“动机呈多样性”、“市场季节性不明显”等六大特点,并提出了诸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舒适性与安全性”等开发举措; 金单(2006)分析了浙江义乌市开发老年人“异地养老”市场的条件和开发策略; 此外对老年人“异地养老”市场进行研究的还有李子蓉(2001) 、郑昌江等(2002) 、董红梅(2006) 等。国内目前有关老年人“异地养老”行为的研究甚少,在目前检索到的文献中,令人遗憾的是,与之稍有相关的研究也仅有徐克帅等(2006)在浙江省余姚市某景区对29位老年人和 43 位非老年人进行的分组问卷调查,该调查对老年组与非老年组的环境感知差异(自然环境感知、经济环境感知、社会关系感知、旅游及游客感知) 进行了卡方检验,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异地养老”地老年人对环境的感知的视角,寻求实现乡村“异地养老”地的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李松柏(2007)在“我国旅游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中着重从旅游养老的特点出发,从总体上论述了我国旅游养老市场的发展、存在问题,并从政策、营销策略等角度提出了实现旅游养老健康发展的对策; 刘婷(2006)在“对悄然兴起的异地旅游养老的思考”中着重从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出发,对“异地养老”的存在意义进行了分析与实证,最后从产业、环境、政策等角度提出了发展“异地养老”的建议; 王玉(2007)在“旅游养老市场需求与模式分析”中主要从我国老年“异地养老”市场和旅游养老市场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发展“异地养老”的市场需求,并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异地养老”的具体模式和其发展现状做了综述。 关于“异地养老”可行性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篇文献:周刚(2006)提出的“异地养老”及其开发的可行性分析等两篇文章,主要从养老旅游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养老旅游开发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提出一系列的相关对策。 柴效武(2004)由当前的经济社会背景出发,提出了异地集中养老模式,并分析了其开发的意义和应注意的事项。 张茂玲(2006)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角度提出了我国推行异地养老所面临的新问题。 孔金平,刘瑜闻(2008)探索了发展互动式异地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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